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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东湖高新区关于申报2022年度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浏览:203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03-29 分类:创业政策
省科技厅已启动2022年度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详见《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http://kjt.hubei.gov.cn/kjdt/tzgg/202203/t20220323_4052617.shtml)。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

省科技厅已启动2022年度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详见《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http://kjt.hubei.gov.cn/kjdt/tzgg/202203/t20220323_4052617.shtml)。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高新区内注册且税务征管关系在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项目申报负责人原则上应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可放宽至1957年1月1日),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2019年以来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和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包括人才类项目)不得申报。

3.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项目申报。年销售收入超过5亿元(含)的企业,可同时申报或承担2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含)的企业,可同时申报或承担3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2019年以来项目验收未通过的企业不得申报新项目。

4.支持青年科研人员牵头承担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任务。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的年龄要求:男性应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应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须涵盖所申报指南方向所列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每个指南方向原则上只支持1项。

6.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财政资金支持额度为50至200万元/项,企业自筹配套经费应高于财政资助额度。

7.其他要求按省科技厅通知要求执行。

二、

申报流程

采取无纸化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jhsb.hbstd.gov.cn),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申报书封面(盖章)、申报书正文以及相关附件材料(新单位注册按照网站指引进行,附件材料清单见平台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3日17:00。

三、

联系方式

(一)受理处室

1.高新技术领域:高新处刘嘉楠,027-87135813

2.农业农村领域:农村处苏历华,027-87135805

3.社会发展领域:社发处刘洋,027-87135835

(二)注册、申报技术咨询

省信息院评估中心,027-87265789、87265608

(三)东湖高新区

科创局胡开伟,67880527 童丹,67880042

(四)附件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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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