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疏漏忘记办理税务事项
会带来多大的麻烦?
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明确,税务领域将推广“首违不罚”制度。即:纳税人首次发生的、情节轻微能够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部分违法行为,可以依法免予处罚。日前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也提出,今年的一项工作重点就是坚决防止和纠正粗放式执法,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数量庞大的纳税人将从中受益。
事实上,湖北地区的纳税人早已享受到了这一政策福利。
为了更好地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更好地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行为,更好地维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根据新修订《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相关及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对《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规定,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处于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如果忘记了纳税申报,是可以首违不罚的。
即:“正常状态的纳税人,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违反且主动改正或在责令期限内改正的,可以不予处罚。”
图为武汉市税务干部向纳税人推广“首违不罚”政策
小编提醒您,一定要是在一个公历年度内,且属首次哦!如果您的税务登记事项处于非正常状态或者首次违反但未在限期内改正,或者两次以上违反的,都是要进行相应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