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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 2019 年武汉市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的通知

浏览:579 作者: 来源: 时间:2019-08-09 分类:双创活动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东湖高新区人事局、东湖风景区人事劳动局,各在汉高校大学生创业主管部门: 为深入推进“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鼓励和扶持更多大学生在武汉创新创业,2019 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继续开展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工作。现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东湖高新区人事局、东湖风景区人事劳动局,各在汉高校大学生创业主管部门: 

为深入推进“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鼓励和扶持更多大学生在武汉创新创业,2019 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继续开展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工作。现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武汉市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大学生); 

(二)毕业 5 年以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 

(三)毕业 5 年以内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上述对象在武汉市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同一资助对象和项目不得重复获得本资助资金。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必须是项目法定代表人,与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一致。若企业属于合伙经营,申报人所占企业-2-股份比例不得低于 30%。 

(二)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进行工商注册登记,2019 年 1月 1 日后,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名称未进行变更的。 

(三)吸纳 3 人(含 3 人)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发放三个月及以上工资。

(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五)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

 三、申报材料按照要求进行网上申报,认真填写信息并上传以下电子扫描件:

(一)在校生提供学生证或学校证明。 

(二)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注册下载)。

(三)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查询系统 http://cscserzsearch.cscse.edu.cn/”申请认证)。

(四)银行开户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正在办理中可上传“开户许可证银行回单”)。 

(五)至少 2 名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六)上述 2 名员工 2018 年 7 月至 2019 年 6 月间任意三个月的工资发放流水记录(申报项目对公银行账户、法定代表人个人银行账户发放记录或电子对账单、法定代表人支付宝、微信、财付通支付工资记录)。

(七)《项目商业计划书》。

(八)涉及国家相关行业准入资质证明。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项目申报(8 月 10 日至 9 月 10 日)。项目申请人登录“武汉市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申报平台”(以下简称申报平台)(网址:http://39.108.252.122:8081)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

(二)项目审查(9 月 11 日至 10 月 15 日)。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对在校园内孵化的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网上审查;各申报项目工商注册地的区人社部门,对辖区内在校生及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网上审查。审查通过的,提交市人社局网上审核。 

(三)报表提交。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在所有项目网上审查提交后,登录“申报平台”下载打印《2019 年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申报审核汇总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并扫描后,通过申报平台提交市人社局。10 月 15 日前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必须完成网上审查并提交项目审核汇总表。 

(四)项目核查。市人社局对各高校和各区网上提交的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资格审核。 

(五)专家评审。由高等院校、专业行业协会、风险投资机构和企业等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团,通过“申报平台”进行项目评定,确定资助金额。对拟资助资金在 10 万元以上(含 10 万元)的项目,通过路演决赛确定资助金额。

(六)资金拨付。市人社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将拟资助大学生创业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和资助金额等,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 5 天。对公示无异议的创业项目,按规定拨付资助资金。

 五、扶持方式 

(一)资金扶持:为每个通过评审的项目提供 3 万至 20 万元的资金资助。

(二)导师辅导:为重点项目配备一名创业导师,实行“一对一”创业指导。

(三)跟踪服务: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孵化、项目融资和政策咨询交流等服务。

 六、有关要求 

(一)各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及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引导创业大学生积极申报,确保符合条件、有申报意愿的大学生能按时进行网上申报。要严格时间节点,按时进行网上提交。 

(二)申请资助的大学生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将不再受理。创业者要诚实守信,填报和上传的资料必须完整,申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提供虚假资料、重复获取本资助资金等骗取资金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列入失信者名单,今后不再受理此人此项目申报。对已拨付的资助资金予以追回,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各高校就业创业主管部门、各区(开发区)人社部门为项目审查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好项目审查和实地考察工作,认真审查把关,确保创业项目和申报资料真实可靠。 

         联系人:方梦圆          电话:83919129 

                      陈婷婷          电话:83919138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