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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浏览:1390 作者: 来源: 时间:2019-03-22 分类:人才
对在我市从事个体或合伙经营,依法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高校毕业生免除反担保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武人社发〔2014〕73号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对在我市从事个体或合伙经营,依法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高校毕业生免除反担保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财政贴息。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贷款利率最高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

1、有与创业项目相关的发明专利证书的;

2、已入驻各级孵化基地(孵化器)、创业园区,并获得园区提供担保文件的;

3、有大、中型企业或连锁企业出具担保文件的;

4、有动漫、软件设计等行业从业资格的,且申请贷款项目有市级相关部门批文的;

5、在市级及以上创业大赛中获奖,且项目获得资助的;

6、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且创业项目获得省、市人社部门资金资助的。

二、申报材料

1、《武汉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可在市人才服务中心领取或在我局门户网站下载);

2、《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武汉市居住证》(非武汉市户籍高校毕业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创业项目计划书以及发明专利证书或各类创业大赛获奖证书、有关担保文件、项目获得资金资助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报地点

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四、办理依据

《武汉市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武人社发〔2014〕73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武汉营管部关于印发武汉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人社发〔2015〕94号)

查询网址: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http://www.whrsj.gov.cn)

五、办理流程图

1.申请人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市人才服务中心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向担保机构推荐

3.担保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会同经办银行进行实地核查,确定贷款额度

4.经办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查验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